各学院、各部门:
为持续推进大学生创业项目的培养,进一步推动新形势下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,省人社厅决定开展2022年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申报推荐工作,根据《关于做好2022年南通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现就做好我校优秀创业项目市级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1.项目申报人为2017年1月1日(含)后毕业的国内高校毕业生、国(境)外大学毕业生、国内高校全日制在校生。毕业时间以《毕业证书》证载日期为准。
2.项目于2019年1月1日(含)至2021年12月31日(含)(跨度3年)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并登记注册。项目申报人为项目合法拥有者,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实际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,且出资比例或所占股权不得低于30%。
3.项目须无知识产权纠纷,非国家禁止、限制类,申报人及项目所属主体同意在公共媒体公开项目有关信息。
4.项目具有原创性、可行性,符合所在地区产业规划发展导向,商业发展前景良好,潜在经济或社会效益较高等特点。
5.项目手续齐全,依法合规经营,无违法违纪行为和未了结的法律、经济纠纷,合法用工、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。申报期间在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江苏)”上无异常状态。
6.项目所属主体为民办非企业的,申报须经业务主管部门同意。
7.以下情形不在申报范围:
①项目已被认定为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(含创意类)、南通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;
②项目合法拥有者为往年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(含创意类)、南通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的申报人;
③项目合法拥有者发生过变更;
④申报人曾因提供虚假资料被取消申报资格;
⑤项目所属主体为加盟商、企业分支机构;
8.项目须在项目所属主体登记注册所在地人社部门进行申报。如项目所属主体分布在多个地区,须向总部所在地人社部门进行申报,不得跨地区申报。
被认定为2022年市优秀项目的,市就管中心将给与每个项目3000元奖励,并将择优推荐申报2022年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。同样,以往年度已被评定为市优秀项目(以下简称“往届市优秀项目”),但未获评省优秀项目的,同样可以择优推荐申报2022年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,但不再重复认定为市优秀项目。
二、申报程序
1.报名初审
在项目持有人自愿的前提下,根据申报条件逐条核实项目申报资格,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可进行申报。
项目申报人应按照《关于做好2022年南通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》《南通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申报材料制作要求》(详见附件)制作电子申报材料,并提交至张謇创新创业学院。
2.市级评审
市就管中心将组织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,发现不符合制作要求的,将退回至上报单位进行修改。申报期间申报材料被退回次数达到三次的,取消该项目本年度申报资格。
项目申报中,应坚决杜绝申报单位委托中介机构、代理机构等组织制作虚假申报材料的现象出现。项目申报人提供虚假材料的,一经查实将纳入个人征信系统。
市就管中心将根据有关要求,组织专家对申报受理部门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(评估表见附件),并根据评审得分确定南通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认定资格。
三、工作要求
1.申报材料先提交电子版,所有电子申报材料需由二级学院统一报送。
2.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7日17:00,逾期不收,申报材料的报送时间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。邮箱为:630263892@qq.com,联系电话13813715432。
附件1.关于做好2022年南通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
2.南通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申报材料制作要求
3.南通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评估表
4.南通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推荐表
5.在读证明(范例)
6.申报人出资承诺书(范例)
7.正常申报纳税证明(范例)
张謇创新创业学院
2022年7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