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2022年南通市大学生 优秀创业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
作者:张謇创新创业学院 发布时间:2022-07-22 浏览:

各学院、各部门:

为持续推进大学生创业项目的培养,进一步推动新形势下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,省人社厅决定开展2022年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申报推荐工作,根据《关于做好2022年南通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现就做好我校优秀创业项目市级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条件

1.项目申报人为201711日(含)后毕业的国内高校毕业生、国(境)外大学毕业生、国内高校全日制在校生。毕业时间以《毕业证书》证载日期为准。

2.项目于201911日(含)至20211231日(含)(跨度3年)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并登记注册。项目申报人为项目合法拥有者,截至20211231日实际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,且出资比例或所占股权不得低于30%

3.项目须无知识产权纠纷,非国家禁止、限制类,申报人及项目所属主体同意在公共媒体公开项目有关信息。

4.项目具有原创性、可行性,符合所在地区产业规划发展导向,商业发展前景良好,潜在经济或社会效益较高等特点。

5.项目手续齐全,依法合规经营,无违法违纪行为和未了结的法律、经济纠纷,合法用工、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。申报期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江苏)上无异常状态。

6.项目所属主体为民办非企业的,申报须经业务主管部门同意。

7.以下情形不在申报范围:

①项目已被认定为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(含创意类)、南通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;

②项目合法拥有者为往年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(含创意类)、南通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的申报人;

③项目合法拥有者发生过变更;

④申报人曾因提供虚假资料被取消申报资格;

⑤项目所属主体为加盟商、企业分支机构;

8.项目须在项目所属主体登记注册所在地人社部门进行申报。如项目所属主体分布在多个地区,须向总部所在地人社部门进行申报,不得跨地区申报。

被认定为2022年市优秀项目的,市就管中心将给与每个项目3000元奖励,并将择优推荐申报2022年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。同样,以往年度已被评定为市优秀项目(以下简称往届市优秀项目,但未获评省优秀项目的,同样可以择优推荐申报2022年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,但不再重复认定为市优秀项目。

二、申报程序

1.报名初审

在项目持有人自愿的前提下,根据申报条件逐条核实项目申报资格,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可进行申报。

项目申报人应按照《关于做好2022年南通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》《南通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申报材料制作要求》(详见附件)制作电子申报材料,并提交至张謇创新创业学院。

2.市级评审

市就管中心将组织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,发现不符合制作要求的,将退回至上报单位进行修改。申报期间申报材料被退回次数达到三次的,取消该项目本年度申报资格。

项目申报中,应坚决杜绝申报单位委托中介机构、代理机构等组织制作虚假申报材料的现象出现。项目申报人提供虚假材料的,一经查实将纳入个人征信系统。

市就管中心将根据有关要求,组织专家对申报受理部门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(评估表见附件),并根据评审得分确定南通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认定资格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1.申报材料先提交电子版,所有电子申报材料需由二级学院统一报送。

2.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71717:00,逾期不收,申报材料的报送时间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。邮箱为:630263892@qq.com,联系电话13813715432

 

附件1.关于做好2022年南通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

2.南通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申报材料制作要求

3.南通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评估表

4.南通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推荐表

5.在读证明(范例)

6.申报人出资承诺书(范例)

7.正常申报纳税证明(范例)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张謇创新创业学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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